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11]129号),现将我校评选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与原则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与条件,积极组织,严格筛选,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参加评选。
2.评选范围: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9届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盲审全部通过。
3.入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将作为优秀示范在校内进行公开答辩,在全校范围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此次答辩等同于毕业答辩,不再参加学院答辩。
二、各学院推选名额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11]129号),结合往年荐优情况,各学院推选名额如下表所示。未按最少推荐篇数上报的学院,由研究生院随机抽取研究生参加公开答辩,被抽中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公开答辩:
推选学院 | 最少/最多推选博士学位论文(篇)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3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3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3 |
药学院 | 1/3 |
基础医学院 | 1/3 |
推选学院 | 最少/最多推选硕士学位论文(篇)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3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3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3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3 |
药学院 | 2/5 |
基础医学院 | 2/4 |
生命科学学院 | 1/2 |
护理学院 | 1/2 |
人文、口腔、医技学院 | 不作要求,鼓励申报 |
三、报送材料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稿1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稿一份);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6本,电子稿1份,电子稿文件名:专业+姓名(每份纸质论文需附公开答辩评分表、表决票);
3.推荐表(盖学院公章)及代表性成果复印件1份。
四、时间安排
1.5月15日前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2.5月17日学院随机抽取答辩名单补充上报篇数不足部分至研究生院
3.5月31日前专家评审及公开答辩
4.6月20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综合科 周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709 邮箱地址:yjspy@126.com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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