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案例库、专业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各学科广大教师总结和提炼实践、理论形成教学案例库以及研究生专业教材,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2019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重点支持案例库、专业教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教材专项建设,努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适应专业学位培养的教学案例和研究生教材,以进一步深化学校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和研究水平,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并为申报省部级专项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学院和负责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把案例库和专业教材内容。学院须从学科建设发展出发,统筹规划学院内专业教材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

2.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内容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能在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负责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写作水平。

3.案例库以中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公共卫生6个学科进行申报,每个学科案例库应包含10-15个案例。案例库应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密切结合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优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社会热点问题。案例应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叙述清晰,分析准确,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4.教材主编应从事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学时间10年及以上,充分熟悉本专业教材特点,熟悉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的改革,对该教材所涉及的内容有系统的研究。具有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者优先考虑。申请人应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充分调研,广泛论证,完成编写计划,内容包括编写思路、章节三级目录、估计字数等。不从事本学科教学的教师不能担任副主编和编者

三、资助经费

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1.案例库:20000元/项,项目立项先拨付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后50%。

2.专业教材:25000元/项,项目立项先拨付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后50%。

3.有条件的学院应给予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者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文字材料交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汇总后将申请书、汇总表(附件3)于3月20日下班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纸质稿送培养科23219室,电子稿发送至骆老师内网邮箱)。

2.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86613540。

附件: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研究生教改项目汇总表2019.xls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