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研究生及2016届研究生(毕业三年后)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8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浙教评院[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就报送毕业生调查信息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继续开展的常规性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参与全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和校内年度考核及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对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予以足够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毕业生调查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报送要求
1、根据学校就业方案,请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校友联络员等有关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完成对 2018 届和 2016 届毕业生相关信息的更新,重点是核实更新毕业生 QQ 号码和手机号码,确保这两项信息正确无误。
2、请各学院借联络之际,关心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及职业发展状况,对就业状况困难或暂无就业的学生做好信息登记,并采取一定的帮扶举措,相关信息一并报送至研工部思政教育科。
3、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报送数据表格的身份证、手机号码、邮箱号码等数字项,必须以文本格式填写。
为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 3 月 4 日(周一)中午 12 点前将更新信息报送至研工部思政教育科李官泽。未尽事宜,可联系86613539。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