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1-04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寒假期间(2019 121日—2019 223 )研究生实践岗位(临床实践、科研实验)的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现就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实践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实践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召开有关教育管理的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通过职能部门、科室、带教老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维持实践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确保医疗安全和实验室安全。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实践岗位操作规范,遵守实验室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危化、生物制品合理使用和处理制度等。研究生实验操作期间必须有导师或带教老师在场。 

二、全面进行安全教育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警示教育,分层次召开管理部门、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会议,明确工作要求、任务职责,重视医疗安全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实验室安全教育等,杜绝发生各类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实验室爆炸火灾等不良事件。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开展研究生实践考勤工作,严格请假、出勤等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研究生去向,对缺勤、旷工的研究生要及时发现,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并立即报送学院。 

四、确保研究生人身安全 

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校、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关心留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掌握研究生实践动态、去向动态和联系方式,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与研究生导师沟通,及时掌握研究生有关情况。各学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确保研究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富春校区的相关学院要确保每日有一名院领导值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应有效掌握研究生实践动态、思想动态、行为表现、住宿、出行等各类信息,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学院,确保其人身安全。如有重大问题,学院应第一时间向研工部、研究生院报送。

 

请各学院于114日之前将附件《寒假期间研究生实践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14